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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关于禁止学生课堂上使用手机的暂行规定
类别:通知公告 作者:贾凤岐 日期:2018/06/27 00:00:00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积极进取的学习氛围,根除手机对课堂教学的不良影响,根据《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手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学生在课堂教学时间内(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须将手机关闭,统一放置在教室指定位置。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如有违反者,任课教师应当堂制止并收缴手机,填写《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登记表》,并连同手机交各辅导员处理,手机由辅导员代为保管。

  二、所有学生在自习课时间,一律将手机置于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得在自习教室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上网游戏、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等。如有违反,予以代为保管。

  三、第一次代为保管的手机,由各班辅导员代为保管一周,并及时告知家长;第二次代为保管一个月并及时告知家长;第三次代为保管的手机,辅导员及时告知家长,学期结束放假时通知家长领取。

  四、辅导员要对学生强化课堂上不得使用手机的纪律教育,明确上课手机统一摆放的位置。任课教师要确保自己课堂不使用手机,若发现应及时教育和制止。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规定服从学校要求,上课不使用手机。

  五、违反本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纪律处分。

  六、本规定自201591日起执行。

信息工程系

201591

附件:

信息工程系

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登记表

系别


班级


学生

姓名


所在

教室


时间


任课

教师


使

任课老师(签名)              

                   

注:此表由任课老师认真填写后交该班辅导员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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