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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诗意之春”经典诗文朗诵会的通知
类别:团学动态 作者:贾凤岐 日期:2018/06/27 00:00:00

各系(院):
一年之计在于春。为歌颂美好的春天,厚植校园文化沃土,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感受春天的美好、热爱大自然,提高大学生对歌颂春天的诗文的学习能力和诵读能力,展现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诗意之春”经典诗文朗诵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徜徉春意诗情,高歌时代华章
二、主办单位
宣传统战部、团委学生处
三、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
四、比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比赛时间:2018年4月12日14:00
比赛地点:学术报告厅
各系(院)要积极组织,广泛发动,自行组织初赛。在初赛的基础上选拔推送1件优秀作品参加全院比赛,于4月9日上午11点前将作品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1号教学楼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学生处杨智胜老师平台或QQ:616593859,联系电话:15005365750。
五、作品要求
1.朗诵作品必须围绕“春天”展开,不可偏离主题,朗诵时间控制在5-10分钟;
2.体裁方面,歌颂春天的诗歌、散文等皆可;
3.表演以朗诵为主,舞蹈、展示等表演形式为辅,可使用实体背景和道具,展现对春天的热爱和向往之情;
4.衣着装扮请根据朗诵内容自行搭配表演服装;
5.要求配带音乐伴奏和朗诵背景(用于LED屏展示,视频、ppt等均可),要符合作品内容,以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6.鼓励教师参与本次经典诗文朗诵会。 
六、比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 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获奖队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七、工作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把本次经典诗文朗诵会作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组织好、开展好;
2.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扩大活动覆盖面,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遴选的方式广泛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
3.围绕“歌颂春天”这一主题,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内涵,展现广大师生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4.比赛成绩将纳入学院年度文明院系评比。


附件:
1.“诗意之春”经典诗文朗诵会报名信息表
2.“诗意之春”经典诗文朗诵会比赛评分标准
    
               宣传统战部   团委学生处
 
附件2:
“诗意之春”经典诗文朗诵会比赛评分标准
1.朗诵内容(20分):朗诵内容要紧扣“春天”主题,作品积极向上。
2.语言表达(30分):要求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表达流畅、生动,语速适中,语调抑扬顿挫,饱含感情。
3.仪表风范(20分):仪表端庄,表情自然,形体动作大方得体,现场感染力强,能够引起观众共鸣。
4.时间要求(10分):朗诵时间为5到10分钟,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
5.作品创新(10分):作品在表演形式上有创意、有创新。
6.综合印象(10分):由评委根据各系院选手的现场表现能力做出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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