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下载地址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
 二、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组织申报
 1.本次各单位组织申报不限制数量。
 2.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请各单位务必统一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3)、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4)和匿名活页(附件5)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7)报送邮箱:wf3857231@163.com。
 (2)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4份。
 3.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将所有材料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报送至科研产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级评审
 1.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进行省级评审。相关评审结果,请申报单位和个人及时查看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
 2.为提升我省课题申报质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推荐至国家的申报书给予网络或者现场指导,时间为3月27-28日。
 3.考虑疫情,将根据省级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各单位联系人或课题主持人,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电子邮箱。
 (三)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1.4月7日前,省级评审通过的申报人根据《公告》要求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山东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按照规定时间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1)严禁同年度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3)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2.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课题主持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科研产业处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