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23年度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提升教学改革研究水平,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2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按照鲁教职字〔2015〕11号文件执行。
二、立项数量
本年度学院计划立项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0项,其中,重点项目8项(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般项目12项,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项10项(限报D.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具体见附件1)。
三、立项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在《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坚持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面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面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结合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2022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立项方式
采取部门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公布立项名单的方式。
五、立项程序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择优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经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报学院同意后,予以立项。
(一)部门推荐申报
1.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由各部门、各单位择优推荐。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单位负责推荐。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副高级以上职称;一般项目申报人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育工作者;青年教师教改专项限2020-2022年入职教师申报,不限职称。院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并限参加不超过2个教改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
2.申报程序
项目主持人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向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各部门、各单位择优推荐,并组织报送相关材料。
(二)项目评审
教务处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教务处对拟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四)公布立项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报学院同意后,公布立项名单,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六、其他事宜
各部门、各单位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数字教学服务平台“教科研平台”(http://wfec.kypt.chaoxing.com/),上传PDF版《申报书》,同时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教务处李娜。
联系人:石桂珍、李娜,电话:0536-3272725
地址:海岱阁516
附件: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