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及晚归、夜不归宿认定标准
1.晚归检查时间:夏季:9:50----10:10   冬季:9:30----9:50
2.每天晚上安保部检查没有假条不在宿舍且已知去向,能在规定检查时间返回宿舍并到安保部登记的按照晚归处理,不在宿舍且不知去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的按夜不归宿处理,并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
3.请假必须有假条,假条必须辅导员签字,因特殊情况辅导员不能签字的,要在第一时间和辅导员核实情况。没有假条的以夜不归宿处理,并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
二、 安保部成员工作标准
1.安保部同学检查晚归必须佩戴学生会工作证,且语言行为文明礼貌,按照规定时间,按时按标准检查每个宿舍的晚归情况。
2.检查宿舍时应该做到严谨、认真,及时统计好当晚的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辅导员老师和安保部工作群。部长、副部长要带领各小组检查人员认真检查,辅导员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3.节假日放假时,要在放假前2天统计完毕不回家人员名单及原因并及时上报辅导员老师,节假日返校后当晚7:00统计未返校人员名单及原因,并及时上报辅导员老师。
三、安保部检查班级量化得分标准
1.班级晚归及安全检查满分以10分为标准。
2.各宿舍在晚归及安全检查时间内,应及时开门,积极配合学生会安保部的检查。不予配合的,视情节给予全体宿舍成员通报批评,扣个人及班级量化1分。
3.各宿舍成员晚上按时回到各自宿舍休息,未经同意不得校外住宿、不能私自调换寝室,夜不归宿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否则扣个人及班级量化5分;无正当理由晚归者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每次晚归扣个人及班级量化1分。
4.各班班长应及时监督各宿舍晚归情况,不准留宿外校人员。留宿外校人员不及时上报者给予直接责任人、舍长或班长通报批评,并扣个人及班级量化2分。
5.宿舍成员应杜绝彻夜上网、抽烟、打牌、饮酒等影响他人休息的现象,发现烟头,一个扣个及班级量化0.5分;烟盒,一个扣个人及班级量化1分;在宿舍抽烟者,扣个人及班级量化1分;在宿舍饮酒的扣个人及班级量化2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9:50以后严禁各宿舍打牌。以上情况不能明确个人的全体宿舍集体扣分。
6.宿舍成员应爱护宿舍公共物品,禁止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煮锅、酒精炉等违规电器,电吹风用完必须拔下电源。违反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扣个人及班级量化5分,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及奖助学金资格。
7..严禁在宿舍内存放使用管制刀具,否则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扣个人及班级量化1分。
                                              
                                                  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